11、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围绕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加快建设覆盖广泛、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管理规范方便有效、与全面小康社会发展水准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政府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按照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原则,加快建立面向农业劳动者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农村低保人均救助最低标准,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联动增长机制,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的差距。加大农村孤寡老人集中供养工作力度,集中供养率巩固在80%以上。加快构建农村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健全服务网络。采取多种形式,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问题。
12、扎实推进“农民健康工程”。按照让农民群众“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加强预防少生病”的要求,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和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民健康体检建档率分别达到85%、85%和80%以上,逐步提高农民住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率。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高度重视低收入家庭的大病救助问题。改革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县、乡镇、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体系。每个乡镇要有一个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中心村要建好一个村卫生室。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平价供应试点,允许有配送能力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及设在乡镇的药品零售企业,在没有卫生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的偏远地区设置村一级药柜,经营非处方药。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设施和装备建设,切实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施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对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全科医师培训。实施城市优秀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每年从市、县两级主要医疗机构选派骨干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强覆盖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大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力度。
13、加快下山脱贫。把下山脱贫作为推动欠发达地区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大举措,增加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引导散居在高山深山的农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集居。“十一五”时期,每年完成搬迁4000人以上。把异地脱贫小区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对计划整村(行政村)搬迁的村庄,乡村康庄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广电“村村通”、农民饮用水工程等建设扶持资金要按照有关管理办法,整体转用于下山脱贫小区的道路、供电、有线电视、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
14、扶持发展山区特色产业。充分利用山区资源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来料加工业和劳务经济,加快实施十乡百村富民兴林工程、产业化扶贫工程,扶持发展茶叶蚕桑、干鲜水果、高山蔬菜、竹木花卉、食草畜禽、药材菌菇等特色产业和绿色农产品。财政要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等。
15、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把发展农村服务业作为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拓展农村市场和拓宽农民就业增收门路的战略举措来抓,围绕农村区域特色块状经济的发展与提高,大力发展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的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引导城市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科技服务、信息咨询、金融保险、旅游、法律事务等服务产业向农村延伸。大力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构建集农产品购销、农资和日用消费品销售等生产生活服务于一体的新型农村流通服务网。把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就业的重要举措,将农家乐休闲旅游纳入旅游规划和黄金旅游线,开展多种形式的推介和评优活动,培育一批农家乐休闲旅游特色示范村(点)。工商、卫生、消防等有关部门对农民开办农家乐休闲旅游项目要提供便捷服务。
四、实施“乡风文明示范行动”,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