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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2006〕126号 2006年11月27日)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对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密切基层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6〕97号)精神,结合金华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乡镇机关、村级组织和基层站所三位一体、系统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要求,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进行探索创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层构建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政治、组织、纪律、作风保证。
  2、工作目标。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全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更加牢固,群众民主参与的渠道更加畅通,公共权力的运行更加规范,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加明显,预防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机制更加完善,建立起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有金华特色的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3、工作原则。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大局。二是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以解决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认真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三是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要紧贴金华实际,坚持可行性原则,既要着眼长远,又要立足当前,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不同地区农村发展水平和条件,突出针对性,提高有效性。
  二、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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