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2006〕130号 2006年12月25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05〕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5〕47号)和浙江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启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工作,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共享,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推进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的重要意义
  实施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是深化政务公开,改进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打造“亲民、务实、阳光”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法治金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积极推进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提高经济工作的开放度和行政工作透明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率原则;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机关转变职能,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工作机制;有利于加强对政府行为的有效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当前,我市正处于着力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服务工作效能,加快建设“一体化政府、一站式服务”体系,已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全面实施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目的是全面推进全市的政务信息服务水平,率先构筑起高效便捷的政务公开网络和利民便民信息服务平台,为政府部门与老百姓之间畅通自如的信息交流开拓渠道,营造全社会政通人和的和谐氛围。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这项工作,切实抓好项目建设,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信息服务“大集中”的建设思路,以114“号码百事通”综合语音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原则,走集约化、低成本之路,促进政务信息服务体系的优化整合、集约发展,加快建设“一体化政府、一站式服务”的阳光政务信息服务体系。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