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府办,义乌市政府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53、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履行
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核、公开发布、异议处理机制,切实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健全配套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继续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强化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
责任单位:市府办、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54、进一步健全社会管理格局。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和管理。全市农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基本达到“四个一”目标要求,80%的村达到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全市完成62个农村社区建设。规范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管理,增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功能,组建一批新型行业协会。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市公开办、市监察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55、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探索建立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为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下访、约访制度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及时疏通民意上达的渠道,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去京赴省上访量分别下降20%以上,不发生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因群众上访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5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全年刑事案件发案数与上年相比实现零增长,杀人、伤害致死案件和爆炸等五类恶性案件破案率在85%以上。深入开展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年底平安县(市、区)、平安乡镇(街道)达标率分别达80%和85%以上;继续开展综治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底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和村、社区、规模以上企业综治工作站建成率分别达到90%、60%、80%和60%以上。继续推进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完善社会防控机制,扎实推进创平安促和谐的基础性建设。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委610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安全局、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57、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和执法监督,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省政府下达的事故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目标,交通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控指标。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58、规范金融秩序,继续做好金信信托公司停业整顿有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府办、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监分局
配合单位:市各金融机构,市政府各部门,兰溪、东阳、永康市政府
七、坚持思想先导不动摇,努力建设积极向上的和谐文化
59、深化理论武装,倡导和谐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扎实细致地做好迎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有关工作。组织好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活动,举办高层次报告会和全市县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开展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征文和理论研讨活动。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做好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比。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开展“践行党员承诺,共建和谐机关”主题实践活动,继续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结合新农村建设、社区群众性创建活动、企业文化建设和高校“三进”工作、“两课”建设等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探索外来务工人员、新社团、行业组织和自由职业者等新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深入党心、民心,在全社会确立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社科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