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第四章 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第十三条 市规划部门将拟出让的户外广告阵地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联席会议上履行户外广告审批职能。市规划部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户外广告审批受理窗口,根据联席会议的研究意见,实施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
  第十四条 申请人通过拍卖、招标方式取得阵地使用权后,可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户外广告审批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阵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缴款凭证;
  3、户外广告设置的相关图纸。
  市行政服务中心户外广告审批受理窗口受理后,由市规划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许可证。
  过渡期内非公共阵地上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由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户外广告审批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场地所有权(使用权)证明、使用协议;
  3、户外广告设置的相关图纸。
  在申请人签订非公共阵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协议出让金后,由市规划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许可证。
  第十五条 申请人持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向市工商部门申请户外广告登记,依法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 市区户外广告阵地使用权出让金缴入金华市本级政府性资源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七条 出让金除用于市区户外广告规划编制经费和日常管理经费、阵地占用费、组织拍卖费用等成本性支出外,其余资金专项用于城市建设。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由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者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和使用者应定期对户外广告进行维护保养。对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蚀、腐蚀、锈蚀和陈旧的设施,应当及时维护和修复。
  第十九条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和使用者应定期对户外广告进行安全检查,灾害性天气时实施应急管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设施安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能。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