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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镇(街道、场)无政策外多孩和村(居)委无政策外出生活动的意见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人财物投入,夯实“两无”活动工作基础。
  各县(市、区)服务所(室)建设所需经费,采取各级政府分担的办法解决,各地要结合省、市下达的计生专项补助资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服务所(室)建设达标。今年底,服务所工作用房建设不达标的,给予各县(市、区)、镇(街道、场)任期责任人全市通报批评,当年个人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建立全市农村纯二女户结扎“节育奖” (即扎即奖)制度。对已落实结扎措施的农村纯二女户夫妇每人月50元奖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2:8的比例分担,直到与《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接轨。
  (二)实行年度效果问责奖罚制度。
  1、问责对象。各镇(街道、场)党政一把手、分管人口与计生工作的领导以及县(市、区)分工挂驻镇(街道、场)、镇(街道、场)分工挂驻村(居)委的领导班子成员(凡在人口与计生统计年度任职六个月以上的)为该镇(街道、场)年度任期责任人。
  对于今年上半年已达到无政策外多孩的市城区马宫街道,海丰县联安镇、骺门镇、小漠镇、大湖镇,陆丰市大安农场,陆河县南万镇、东坑镇,华侨区尖山、华兴、饶湖办事处等11个镇(街道、场),所在县(市、区)、镇(街道、场)党政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封堵政策外出生,确保年终全部实现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的,由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
  2、全市实行“两无”活动半年度、年度动态通报问责制。对于半年度(即六个月工作周期内)连续出现政策外多孩出生的镇(街道、场),给予“提醒注意”,定为重点管理单位,限期整改,市对其任期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年度内出现严重政策外多孩出生(年报多孩率突破全市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以上)的镇(街道、场),视同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给予“黄牌警告”,其任期责任人当年个人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一年内不得评先评奖,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三)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创“两无”活动社会氛围。
  县(市、区)、镇(街道、场)、村(居)委要设立开展“两无”活动的固定标语、宣传画及动态的宣传长栏;新闻媒体要配合当地党政机关办好专题栏目;各级计生部门要组织好“两无”活动动态信息报道队伍,及时报道并向省、市、县上报动态信息;在开展国情国策、计生法律法规、性与生殖健康知识及少生快富典型宣传教育的同时,要结合汕尾特色,创办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丰富群众的生育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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