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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镇(街道、场)无政策外多孩和村(居)委无政策外出生活动的意见

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镇(街道、场)无政策外多孩和村(居)委无政策外出生活动的意见
(汕委办[2006]34号)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提高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镇(街道、场)无政策外多孩和村(居)委无政策外出生活动(以下简称“两无”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市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开展“两无”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基层控制人口、服务群众的能力,落实生育、节育政策,为开创“十一五”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实现“到2010年基本达到全省中上水平”的奋斗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落实现行生育政策。年度内镇(街道、场)辖区内的户籍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无政策外多孩出生、村(居)委辖区内的户籍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无政策外出生。
  (二)全面落实现行节育政策。年度内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达100%。
  (三)实行孕前型管理和优质服务。年度内应查环查孕的已婚育龄妇女,季度“双查”率达100%。
  (四)全面落实惩处措施,对年度内政策外生育的,100%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于欠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交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属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他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五)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教育。已婚育龄夫妇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会率达90%以上。
  (六)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农村居民计划生育家庭户实行优惠政策,保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户奖励金100%及时发放到人。
  (七)镇(街道、场)、村(居)委会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层级动态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已婚育龄妇女“婚、孕、育、节、奖、罚”全程管理服务。
  (八)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兼职部门的窗口服务单位执行查验计划生育证明的办事制度,并与同级人口计生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落实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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