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商管理方面。市区各肉菜农贸市场经营有序,持证经营,无马路市场,无乱占道占路经营摊档;无重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六)交通管理方面。交通标志、设施齐全完好,标线整齐,无堵塞车、无违章行驶、无随意停靠;无“黑车”、“红眼班车”,长途客车无安全隐患。
(七)规划建设管理方面。无乱搭建构(建)筑物和简易棚寮、铁屋;广告无乱设置、乱悬挂;空中线网安全规范。
(八)环境保护方面。无“三废”污染,无环境噪声,无污水横流。
(九)园林绿化管理方面。达到绿化带苗木整齐,无死株、无乱伐、无践踏。
五、时间安排
(一)8月21日至8月31日为宣传、准备阶段;
(二)9月1日至9月28日为全面综合整治阶段;
(三)9月29日至9月30日为自查及初查阶段;
(四)10月1日至10月18日为查漏补缺、巩固完善阶段;
(五)10月19日至10月20日为检查评比阶段。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整治市容活动的重要性,把这次整治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认真负责,落实责任,务必抓出成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市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浓烈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调动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双创”工作的热情,激发广大群众建设家园、呵护家园的积极性。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服从统一领导,按各自分工,制定整治计划,并于8月25日报市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加强检查督促和总结评比。市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环境整治和场地布置工作进行检查和评比。新闻单位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市委、市政府将对落实工作任务主动积极、整治效果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治不力、落实责任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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