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拆除各种违章建构筑物。清理和拆除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包括港区)违章建构筑物、临时搭建构筑物和海汕路、汕马路两边违章构(建)筑物;市区广告要统一规划、定点设置。此项工作由市城市规划局牵头,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城区政府协同落实。
(八)加强环境保护,开展专项治理。要求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生活污水实行管道排污,集中处理;对汽车尾气实行专项治理、限期达标;降低交通噪声,扩大市区禁鸣范围;加大环境噪声查处力度,严禁娱乐场所噪音扰民、商场使用高分贝音响进行商业活动;严禁排档、食肆油烟、污水乱排乱倒;加强对各大商场、宾馆(酒店)大型冷气槽废气排放、污染管理。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工商局协同落实。
(九)搞好市区绿化工作。要求市区公共绿地无被占用,已种树木、花草得到及时养护;不出现花木不整齐、杂草丛生的现象,重点抓好海滨大道、汕尾大道、文明路、香洲西路、汕尾大道圆盘及两侧绿地种植、补植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园林局负责落实。
(十)开展以“双创”为主题的全民参与大型活动。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月,组织学校学生、居民、环卫工人、机关干部职工、部队官兵,对市区各主要街道进行复式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洗刷乱张贴街招广告;开展“双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各类活动;在新闻媒体开设“扮靓汕尾”、“聚焦‘双创”、“双创大家谈”等系列专题、专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报道;制作大型“双创”活动宣传画,设计活动海报、宣传标语等,加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参与“双创”活动的积极性,使“双创”工作深入人心。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各新闻媒体、城区政府协同落实。
四、整治标准
(一)城市管理方面。杜绝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摆、乱扔乱吐、乱倒乱排的“六乱现象”;各类商户人室经营、各类摊档规范管理,无占道经营、阻碍交通等影响市容现象。
(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无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游泳池、车站等公共场所卫生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无证摊点得到取缔,垃圾入站,果皮杂物人箱,街面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
(三)旅游管理方面。酒店、宾馆无安全隐患,景区景点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欺诈、诱骗游客及损害汕尾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市政建设管理方面。建筑工地围栏作业,余泥渣土无乱堆乱放;市政设施完好。达到“四无”。即:道路路面完整,无违法占用或挖掘;排污排水管道无堵塞、污水横流、严重水浸现象;下水道井盖无残缺或破损;路灯明亮,无破损、断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