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创卫”工作任务。制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市民健康教育。加快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及除“四害”等工作检查力度,搞好单位和居民区卫生保洁工作;加强对学校饭堂、酒店、大排档等饮食场所的食品卫生检查,清理和取缔无证经营的早夜市摊点、饮食门店、小副食品加工厂等;组织清理环境卫生;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市爱卫办、疾控中心、城区环卫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助落实。
(三)落实“创优”工作各项任务。制订《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方案》。要按照《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落实各项任务。深入挖掘全市旅游资源,充分发挥我市旅游资源的特色和优势,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旅游产品结构,突出文化内涵,推出比较成型的旅游产品:加强旅游行业自身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防止制售劣质特产食品、旅游商品和欺诈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等违法行为发生;加强对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及旅行社的管理,加大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规范旅游行业行为;加强景区交通、旅游设施安全检查,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抓好旅游厕所、旅游车队、旅游定点餐厅(购物点)、旅游文化娱乐设施、旅游地图指示牌、中英文路标等工作。做好“十一”黄金周有关检查整顿工作。此项工作由市旅游局牵头,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消防局等协调落实。
(四)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建设工程竣工后,旧排楼要及时拆除,在建工程建筑材料不占道堆放,施工沙、土等材料实行苫盖,避免沙尘污染,临街工地按规划设置防护围墙;道路工程竣工后,路面堆放材料要及时处理,不得阻碍交通;施工使用混凝土要定点搅拌;加大市区道路、排污排水管道改造力度,做好市区亮化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工商局、城区建设局、城区环卫局等协调落实。
(五)清理整顿市场秩序。要求市区东渔市场、粮食批发市场、百汇市场、凤苑市场、东辉市场、永昌市场、奎山经贸市场、奎山市场、新楼蔬菜三鸟批发市场等市场,市场周边无占道经营现象,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车辆停放有序;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打击商业欺诈行为和虚假违法广告。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区交警大队、城区政府、城区工商分局协同落实。
(六)清理整顿交通运输秩序。市区营业性车辆必须进站(场)候、停车;取缔各种无牌证车辆、非法改装三轮车,禁止破残车辆上路;规范交通秩序,实施“畅通工程”、“严管街”,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灯光信号、电子监控等设施,大力遏制交通违章行为;严禁车辆占用酒楼、饭店、办公楼门口公共通道、人行道停放。此项工作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市交通局、市区交通总站、市区交警大队、市三轮车服务中心协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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