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汕尾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06]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汕尾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六年八月十六日
2006年汕尾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06年广东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粤府办[2006]38号)的部署,在2004年、2005年开展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2006年汕尾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市级农业标准示范区5个(其中渔业1个以上);大型蔬菜生产基地自产农产品农药超标率平均下降1-2个百分点;自产畜产品的“瘦肉精”检测率平均下降0.1-0.2个百分点:全市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获证企业包括正在申办的企业);汕尾市区、陆丰市区及海丰、陆河县城的农贸市场全面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争取全市至少有1个县(市、区)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每个县(市、区)要有1个以上镇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红海湾开发区、市华侨管理区参照管理);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人管理;加快推进学校食堂和餐饮业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工作;全市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达90%、县(市)城区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达8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70%。
二、主要措施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1、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整治农村地区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
2、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一会两站”工作。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填补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空白。
(二)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和认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