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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经济委员会、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编制实施全市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计划、以工代赈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下达项目实施计划;安排以工代赈资金和专项实物;负责监督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协同对以工代赈资金进行财务审计。
  (八) 工业与高技术产业科
  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提出全市工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支柱产业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行业规划、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按分工负责有关工业重大项目审核工作;负责工业重大项目储备;协调市级重点工业企业集团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发展“三高”(高成长性、高加工度、高附加值)资金的争取和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重大高技术产业项目,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研究提出引导科技投入的政策,优化配置科研成果产业化资金,推动新兴产业的形成。管理归口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原“科技三项费”)。
  (九)社会发展科
  研究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全市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补助性资金;会同编制高等院校招生计划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指导性计划。
  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全市就业、劳动、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相关专项资金、补助资金以及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引导资金;参与起草有关政策性文件。
  (十)服务业发展科
  研究分析服务业发展状况,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和综合协调全省服务业的发展;衔接平衡服务业和其他产业发展;负责全市重点市场项目的审核及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安排和管理。
  监测分析市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报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编报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指导国家粮食储备,协调、监督重要物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贯彻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资金需要状况,提出地方投融资战略和政策建议,指导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编制地方企业债券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发行计划;参与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联系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协调有关工作。承担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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