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固定资产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调控政策和措施;综合管理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负责市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政府性专项资金的综合平衡和管理;安排市财政建设性资金,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和市级公益项目建设;研究民间投资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市化建设投资政策和重大项目规划;承担市列入省“861”行动计划项目的协调工作。
归口管理全市工程咨询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分析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状况,参与提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各种交通方式之间发展计划的衔接和重大问题的协调;拟订促进综合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衔接项目布局,审核交通运输建设重大项目;研究提出交通运输行业专项投资的年度计划;承担市铁路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
审核限额以上及市财政资金安排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投资概算;会同审批和申报市大中型项目设计方案;审核项目建设总投资的概算调整;汇总编制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参与勘察设计单位全面质量管理及地方建设设计标准、设计收费、政策和指标的协调和审定;参与大中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组织或参与编制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能源开发和节约、对外合作和体制改革等工作,负责审查、上报或核准能源建设项目,负责能源项目衔接平衡和管理,协调能源建设等重大问题,管理全市石油储备。
牵头做好国家、省、市重大项目的协调工作和稽察工作。
(六)外资利用科
研究市内外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按照有关规定核准、申报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商有关部门拟订《滁州市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安排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政策,规划和项目安排;承担利用市外资金有关工作。
(七)农村和地区经济科
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战略、政策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和组织编制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产、畜牧、农垦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农业和农村重大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全社会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
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发展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做好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工作,参与编制和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规划与环境整治规划;编制全市和区域性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研究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循环经济发展的有关工作;负责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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