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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清理非正规保安组织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活动的意见

  三、工作重点
  紧密结合我市实际,重点针对以下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规范工作:
  (一)未经公安机关审核批准,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经营保安服务业的,擅自招聘雇用人员,设立保安服务性质的企业,并在社会上为受雇单位、个人提供有偿人力安全服务、金融及贵重危险物品的押运护送服务、联网安全报警服务的;
  (二)娱乐场所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
  (三)未按照《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公安部第85号令)规定,未经公安机关、教育和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办保安培训机构和保安学历教育,并以推荐工作或实习为名向受雇单位输送培训的学员,提供有偿安全服务的;
  (四)娱乐场所、宾馆、大型商场超市、物业管理公司、浴场、居民社区等单位和场所雇用的维护安全人员殴打侮辱群众、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破坏公共秩序的;
  (五)非正规保安组织和单位雇用的维护安全人员违法生产、穿着“2000式”保安服装和仿“99式”警服的;
  (六)公安机关对机关、团体、学校、事业单位、物业小区自建、自管、自用,承担本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保安队、护卫队、护厂(场)队、护校队等保安组织,逐一登记备案,接受公安机关监督,纳入规范管理;
  (七)对目前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的、有经费保障的辅警、协管员以及政府出资组建公安派出所使用的治安员等收编改制,进行整合,统一纳入保安公司管理;
  (八)保安服务公司内部的管理教育、纪律作风、值勤规范、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保安守押工作未达到公安部规定和要求的。
  四、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组织准备阶段(12月18日至12月26日)。主要是:摸清主要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方案。为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公安局、文化局、教育局、建委、商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旅游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扎实有序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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