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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工作的通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工作的通知
(阜政办秘〔2006〕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对合理配置农机资源,抢收、抢种、保农时,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收节支具有十分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今年的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市政府成立以市长助理张世友同志为组长,农业、农机、公安、交通、物价、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跨区作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市跨区作业工作。各县市区及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维护好本地的机收秩序,保护好外来机车及机手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跨区作业中出现的问题,为跨区作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做好辖区内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的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跨区作业信息服务网络,完善跨区作业信息搜集、整理和发布制度,及时向农民、机手及中介服务组织提供方便、快捷、真实的信息服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在重点路段增派警力,加强领导,对编队转移的联合收割机,必要时可组织警车护送,保障顺利过境;公路、桥梁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路、桥梁维护,保证道路完好通畅,对持有《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的车辆及跨区作业指挥车、服务车,各公路桥梁收费站要免费予以放行;工商、技术监督、物价部门要积极开展农机市场检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和价格欺诈行为,切实保护农机使用者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上路拦截、扣留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不得刁难、敲诈机主,违者公安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制止,情节严重者要依法惩处。
  二、严格管理,科学组织。切实加强对跨区作业的组织管理工作。农机部门要严格《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的申请、发放、登记、管理制度,不得给牌证不全者或没参加年审的机械发放《作业证》。跨区作业队由农机管理部门或中介服务组织组建。组建跨区作业队的单位或组织要与参加跨区作业队的机手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为参加跨区作业队的联合收割机机手统一联系作业任务,保证联合收割机安全转移,及时协调解决作业纠纷,协助做好联合收割机的维修和油料供应等工作。跨区作业队要服从农机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在长距离转移过程中统一编队、统一标志、统一行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各地要开放农机作业市场,禁止地区封锁和市场分割,保障外来跨区作业队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需要引进联合收割机的地方,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或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负责,签订用机协议,并报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备案。农机部门要在各主要道路口设立跨区作业接待服务站,帮助外来机手沟通信息,联系业务,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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