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建设资金300万元,其中,市级改建经费20万元,颍上、界首改建经费各20万元,太和、临泉、阜南及三区新建经费各40万元。
4.动物防疫屏障体系建设资金350万元,其中,与区外接壤处标示牌、警示牌设置经费每处2万元,计50万元;公路检查站建设经费每个30万元,共计300万元。
5.区域性畜牧兽医站建设经费1350万元。
6.会议、宣传、培训等经费60万元。
(二)筹措办法
省级以上财政投入主要用于区域性畜牧兽医站建设,以及市、县两级疫控中心仪器设备配置和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建设。其它建设资金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原则上市级财政投入市级建设,县级财政投入县级建设。
六、建设进度
(一)项目启动阶段(2006年11月底前)
1.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项目建设的意见》和《
阜阳市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管理办法》,制定《阜阳市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召开无疫区建设启动大会,启动全市无疫区建设工作。市及各县市区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建设指导和协调工作。
2.逐级签订《阜阳市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广泛宣传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各种动物疫病的防治方法、措施,争取全社会对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3.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标准,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动物疫病普查档案。
4.制定有关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阶段
1.2006年底前,完成市、县、乡三级动物防疫机构建设,完成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工作。
2.2007年6月底前,完成动物防疫监督分所、区域性畜牧兽医站人员配备工作。
(三)硬件建设和技术培训阶段
1.2007年6月底前按照培训计划,完成首期全市动物防疫监督员、动物检疫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技术和法规培训。进行全市第一次动物疫情普查,掌握主要动物疫病历史状况及当前疫病流行具体情况,以后每年进行2次普查登记。已批准的阜南、临泉、界首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完善基础设施,达到农业部规定的动物防疫检查站标准。
2.2007年底前,完成市、县两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乡镇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建设;完成市、县两级疫病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任务,达到配备标准;完成全市125个重点乡镇站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购置,新建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达到农业部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