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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滁州市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滁州市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滁政办〔2006〕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公安局《关于滁州市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滁州市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   二○○六年四月)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1〕62号)的要求和省政府的部署,市政府决定自2006年3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06年3月1日前全面启动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同时停止制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至2008年底,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年满16周岁的公民换发二代证的任务。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滁州市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冰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秦钢昌(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臧连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潘厚江(市教育局副局长)
      卢杰三(市公安局副局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陈素云(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以朴(市广电局副局长)
      黄本明(市物价局副局长)
      郭美明(市民政局副局长)
      沈成明(市工商局副局长)
      宋剑波(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吴宗波(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公安局,卢杰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
  (一)市二代证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以及省政府、省公安厅和市政府有关换发二代证工作的各项规定,决定全市换发二代证工作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换发二代证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按照自身职能做好换发二代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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