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畜牧富民工程的意见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畜牧富民工程的意见
(滁政办〔2006〕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转变畜牧业增长方式,加快畜牧业现代化步伐,根据省农委《关于安徽省畜牧富民行动实施意见》精神,市政府决定,“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畜牧富民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畜牧富民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十五”以来,我市畜牧业稳步发展,其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三分之一以上,已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新的增长点。但是,由于畜禽散养比重大、饲养环境差、畜禽发病率高、组织化产业化程度低,严重制约着我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畜牧富民工程,转变畜牧业增长方式,不仅是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组织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既有利于控制动物疫病,提高养殖水平和畜产品质量,优化畜牧业结构,促进产销衔接,也有利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农民致富步伐,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畜牧富民工程作为当前和“十一五”期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一件带有全局性的大事,作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实施畜牧富民工程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建设优质畜禽生产基地为基础,通过市场引导、政策扶持、项目带动和抓点示范,进一步加强标准化生产、动物疫病防控、投入品市场监管和社会化服务,加快规模化、产业化和现代化建设步伐,走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促进畜牧业增长方式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的战略转变。
  (二)主要目标:“十一五”末,全市实现肉蛋奶总产62万吨,年均递增8%以上;农民牧业人均纯收入达800元,年均递增10%以上;畜牧业产值比重提高到40%以上,规模化养殖比重提高到50%以上,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畜牧业加工产值与畜牧业产值比达到1.5:1,主要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50%,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建成省级标准化、规模化、优质安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县(市、区)3个,创建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5个,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个,创立省级名牌产品5个。实现适度养殖规模和小区养殖、畜产品加工、品牌建设、产业化经营较快发展和提升。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