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滁政办〔2006〕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深入了解和掌握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促进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监督各级行政机关严格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各项规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并做好迎接省政府检查工作,市政府决定组织检查组,于2006年12月上旬对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
一、检查内容
1.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情况,200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7个方面29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考评指标见附件1、附件2)。
2. 对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间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见附件3)。
二、检查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三、检查方法
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请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先开展自查和总结,并于11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电话:3321125,联系人:王沁。
市政府检查组人员和具体日程安排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1. 滁州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一(适用市政府考核县、市、区政府);
2. 滁州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二(适用市政府考核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 滁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1:
滁州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一
(适用于市政府考核县、市、区政府)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14分)。建立政府主要领导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机制;制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方案,并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内容;采取适当形式开展依法行政知识教育培训;政府及所属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和法制机构的工作条件与其承担的依法行政工作职责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