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等六部门关于工业项目选址办理程序的通知
(滁政〔2006〕65号)
琅琊区、南谯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工业项目选址办理程序,提高工业项目选址工作效率,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市招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六部门联合制订了《工业项目选址办理程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滁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工业项目选址办理程序
(市城市规划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招商局 2006年8月16日)
一、一般工业项目选址程序
(一)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
(二)项目选址属地招商部门(区或市招商局)的审查意见;
(三)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进行环保审查和用地预审,并提出环保审查意见和用地预审意见;
(四)市规划局初审后,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
二、高危行业项目选址程序
(一)项目单位提供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
(二)非煤矿山行业、危险化学品行业、烟花爆竹行业、民爆器材行业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选址审查,并提出选址审查意见;
(三)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由市消防部门进行选址审查,并提出选址审查意见;
(四)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进行环保审查和用地预审,并提出环保审查意见和用地预审意见;
(五)项目选址属地招商部门(区或市招商局)的审查意见;
(六)市规划局初审后,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
三、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同意后,由市规划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其中属于国家和省审批的项目上报审批。
四、高能耗、高水耗项目审批,招商局要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