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金政发〔2006〕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公布婺城区汤溪镇上境村百顺堂、汤溪镇上境村刘氏宗祠、汤溪镇寺平村立本堂、汤溪镇寺平村崇厚堂、蒋堂镇开化村祭亭、罗埠镇下章村钟亭、洋埠镇湖前村湖前石牌坊、安地镇新垅村申公墓牌坊、琅琊镇东畈村东畈石经幢、汤溪镇九峰桃源风景区胡森石刻,金东区傅村镇溪口村仁甫祠、傅村镇傅三村傅氏宗祠、孝顺镇浦口村花厅、孝顺镇莘村余氏宗祠、孝顺镇白溪村白溪古戏台、曹宅镇午塘头村邢氏宗祠、岭下镇岭下朱村追远亭、多湖街道赤山村赤山寺、江东镇横店村项氏宗祠、江东镇雅金村贾氏宗祠、东孝街道东藕塘村乐善好施牌坊等21处古建筑为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