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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二批金华市农村公共卫生示范镇(乡)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二批金华市农村公共卫生示范镇(乡)的通知
(金政发〔2006〕2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金华市农村公共卫生示范镇(乡)考核评估办法,经评估验收,决定命名婺城区洋埠镇、蒋堂镇、安地镇、乾西乡,金东区傅村镇、曹宅镇、岭下镇、东孝街道,兰溪市游埠镇、马涧镇、香溪镇、女埠街道,义乌市大陈镇、上溪镇、江东街道、城西街道、北苑街道,东阳市画水镇、千祥镇、湖溪镇、南马镇、六石街道,永康市方岩镇、唐先镇、龙山镇、西溪镇、象珠镇、东城街道,武义县柳城镇,浦江县檀溪镇、岩头镇、花桥乡,磐安县尖山镇、尚湖镇、深泽乡等35个乡镇(街道)为第二批金华市农村公共卫生示范镇(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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