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监管理论知识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年内拟派4-6名省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参加国家总局组织的有关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安全质量标准化、职业安全卫生健康体系等安全监管业务培训。
(三)在适当时间组织省、市安监系统领导参加有关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出国研讨会、考察团。
(四)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积极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的有关培训。
1、积极参加省委组织部确定的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
2、按照省人事厅的要求,拟派4名近两年任职的处级干部参加公务员的任职培训。
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财政厅的要求,拟派人参加《
公务员法》实施有关培训。
4、积极参加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
5、举办省安监局机关行政公文写作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公文写作知识水平,促进公文质量的提高。
四、继续搞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的培训
(一)继续搞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的培训,推动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全员培训。
(二)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全年计划初训1000人、复训1000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训1200人、复训1000人。
(三)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年计划初训1200人、复训500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训1400人、复训800人。
(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储存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年计划培训100人、复训50人,安全管理人员初训200人、复训100人。
五、狠抓全省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继续实行省、市两级管理,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进行。
(二)切实做好电工、金属焊接切割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培、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
(三)抓好农电系统、中铁一局、中铁二十局、长庆油田、航天四院、水电三局、西铁局等重点行业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