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2006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6]48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陕西省2006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2006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二OO六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陕西省2006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提高全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现就陕西省2006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作如下计划:
一、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2006年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将从针对性和实用性出发,按五个层次稳步推进。一是全省市、县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培训;二是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人员的培训;三是全省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四是全省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五是专项安全生产培训,今年的重点是全省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的培训。
二、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一)与省委组织部共同发文,举办一期全省市、县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副县长参加的安全生产培训班,时间初定为5月,班期2天。
(二)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与省委组织部协调拟派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副区长)或副秘书长及省安监局领导参加全国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学员名额按国家总局分配名额定,学制10天,时间为9-10月。
三、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人员行政执法、业务知识的培训
(一)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全年分两批对全省安监系统人员组织培训,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有关知识,旨在提高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水平,拟上半年办1期,下半年办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