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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梧政办发[2006]2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3号)精神,为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全面准确地反映全市及各县(市、区)规模以下工业、资质以外建筑业及房地产业、农村非农户及农村私人投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业、交通运输邮电仓储业、其他服务业、旅游业等第二、三产业规模以下经济(以下简称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的发展状况,提高国民经济统计核算工作质量,为我市制定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以及县域经济的政策提供科学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06年起,建立统一的统计调查制度,在非经济普查年份开展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的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各地各部门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力地推动了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的迅速发展。当前,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行业情况变化快,企业单位增加较多,其占全市以及县域经济总量比重越来越大,对我市的经济运行影响日益增强。建立统一的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了解、掌握和研究规模以下经济发展状况,对于全面把握全市及各县(市、区)的经济状况,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开展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一思想,同心协力把这项工作做好。
  (一)开展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进一步搞全搞实经济总量及产业结构。过去国家和自治区在非经济普查年份没有建立覆盖市、县(市、区)的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的统计调查制度,各级统计部门很难全面、准确取得反映这些行业情况的统计数据。各地采取推算或估算取得的这些行业数据,缺乏统一性和完整性,影响了这些行业的统计数据以及各级GDP核算数据的质量。建立全市统一的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有利于进一步搞全搞实全市及各县(市、区)经济总量及产业结构。
  (二)开展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科学指导县域经济发展。近几年,我市县域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开展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可以取得全面反映县(市、区)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状况的信息资料,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咨询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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