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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我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我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梧政办发[2007]103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消防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06〕37号)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治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49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措施,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我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贯彻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消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指导全市的消防工作;分析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协调解决全市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或拟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和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研究、协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问题,督促有关整改工作;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保持信息交流渠道的畅通。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竺坤松  副市长
  召 集 人:陈国禄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广涌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李国敏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石南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何华君  市监察局副局长
       严国伟  市民政局副局长
       梁 洪  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桂良  市商务局副局长
       庞灿荣  市文化局副局长
       唐远禄  市建规委党委副书记
       徐建秋  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卢 明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景棠  市质监局副调研员
       张 勇  市教育局副局长
       何予生  市旅游局副局长
       曹得利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确定1名联席会议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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