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我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梧政办发[2007]103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消防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06〕37号)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治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49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措施,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我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贯彻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消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指导全市的消防工作;分析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协调解决全市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或拟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和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研究、协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问题,督促有关整改工作;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保持信息交流渠道的畅通。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竺坤松 副市长
召 集 人:陈国禄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广涌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李国敏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石南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何华君 市监察局副局长
严国伟 市民政局副局长
梁 洪 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桂良 市商务局副局长
庞灿荣 市文化局副局长
唐远禄 市建规委党委副书记
徐建秋 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卢 明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景棠 市质监局副调研员
张 勇 市教育局副局长
何予生 市旅游局副局长
曹得利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确定1名联席会议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