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07]119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梧州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开展现代农业扎实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精神,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治区政府决定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列为2007年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我市也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列为200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为了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通知》、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国家商务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村商品流通的质量,更好地为“三农”服务的重要举措,其目的就是要在农村不断建设、培育、发展农家店,实施该工程对加快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满足乡村农民日用生活的消费需求,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民放心消费、方便消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农家店建设与当地实际相结合;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企业长效发展与农民受益相结合。
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主要内容:建设区域性商品配送中心;建设乡、村级日用消费品农家店;建设乡、村级农业生产资料农家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