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两起电厂灰渣库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6]90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陕西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大唐陕西发电公司,各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两起电厂灰渣库事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按如下工作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对电厂灰渣库的安全监管。灰渣库属尾矿库的一种类型,也是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将会对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并带来严重后果,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严格执行《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
陕西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电厂灰渣库的安全监管。电力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并协助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做好电厂灰渣库的安全监管。
二、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电厂灰渣库安全现状进行一次普查和隐患排查,逐库建立监管档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特别是灰渣库下游不安全距离内有人员居住的,要限期搬迁。同时,各级安监局要认真填写《陕西省电厂灰渣库安全情况检查表》,并将检查排查情况于9月30日前由各市安全监管局汇总报省安全监管局。
三、加快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办工作进度。各电力企业要主动与市、县安全监管局取得联系,按照《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局令9号)的规定,抓紧进行电厂灰渣库安全评价和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中、省属及控股电厂灰渣库应向市安全监管局提出办证申请;集体、私营等电厂灰渣库向县安全监管局提出办证申请,经县安全监管局初审后报市安全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对电厂灰渣库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审查。审查人员应按《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的内容和要求逐项审查并签字,同意上报的材料,须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省安全监管局收到《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后,会同西北电监局对电厂灰渣库安全生产现状进行核准,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