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我省2006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价发[2006]68号)
各中小学教材出版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以下简称教材)价格管理,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16号)和《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1〕94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省2006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降低2006年秋季教材正文印张价格。降低后的890毫米×1240毫米、787毫米×1092毫米纸张规格教材印张价格分别见附表1、附表2。850毫米×1168毫米、880毫米×1230毫米纸张规格教材印张价格,在787毫米×1092毫米纸张规格教材印张价格基础上分别加价15%和20%。其它非标准纸张规格教材印张价格,参照上述价格水平,按照相近就低原则确定。
二、降低2006年秋季教材封面、插页价格,规范配套光盘价格。降低后的890毫米×1240毫米、787毫米×1092毫米纸张规格封面、插页价格见附表3、附表4、附表5和附表6。850毫米×1168毫米、880毫米×1230毫米纸张规格封面、插页价格,在787毫米×1092毫米纸张规格封面、插页价格的基础上分别加价15%和20%。其它非标准纸张规格的封面、插页价格,参照上述价格水平,按照相近就低原则确定。
与教材配套销售的光盘价格每张不得高于5元。
三、严格执行国家教材出版有关技术标准。教材出版单位要按照《中小学教科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标准(GB/T18358-2001)》(见附件),合理设定教材版心、字号和行距,不得通过有意扩大页边距、字号和行距等方式变相增加教材印张数量,提高教材价格。
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对教材版式等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教材要通过省新闻出版局的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复核后方可申报核定价格。从2007年开始,凡未通过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复核的教材,教材价格管理部门不予核定价格;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但已开机印刷的,一律按照国家规定基准价格下浮5%的原则核定价格。
四、严格核定2006年秋季教材零售价格。按照《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教材零售价格计算公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