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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社保阳光工程”推广方案》的通知


  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在全省所有市县社会保险局建立“社保阳光工程”信息发布平台,形成社会保险信息采集、传送、发布和反馈机制,完善社会保险信息查询体系,打造社会保险民心工程。

  二、推广步骤

  “社保阳光工程”推广按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1、2007年6月在全省所有市县开通养老保险信息短信查询业务,参保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查询养老保险信息。根据参保对象要求,适时开通失业保险信息手机短信查询业务;

  2、根据各市县实际需要,逐步发展参保单位和社区信息员,通过CDMA手机上网(WAP形式)进行信息发布;

  3、协调吉林互友数码公司开通语音查询业务。

  三、发布内容及查询方式

  1、短信平台

  发布内容:单位在职人员参保信息、个体缴费人员参保信息、离退休人员参保信息;社保政策信息。

  查询方式:

  参保信息查询方式:参保用户编辑短信“身份证号码”移动用户到0522033;联通用户到812333;小灵通用户到1977733

  政策信息查询方式:用户编辑短信“ZC”移动用户到05220333;联通用户到8123333;小灵通用户到19777333

  2、WAP平台(CDMA手机上网)

  发布内容:包括两大类:公共信息和限制信息。公共信息包括社保指南、工作动态和帮助信息,此类信息不限制浏览权限,参保单位和用户可以自由浏览;限制信息包括单位信息、社区信息,单位信息和社区信息的权限已与信息员的手机号码绑定,其他手机号码无权访问。

  查询方式:CDMA手机用户,按手机上的“ 键”或大眼睛键,即可以WAP 方式上网,选择进入“互动视界”选择进入“互动吉林”选择进入“社保阳光”即可浏览相关内容。

  3、语音平台

  发布内容:单位在职人员参保信息、个体缴费人员参保信息、离退休人员参保信息;社保政策信息、社保指南、工作动态和帮助信息等。

  查询方式:手机用户可播打语音号码XXXXXX即可查询。

  四、推广工作任务

  (一)总体任务

  1、建立社保信息采集及传递网络。各级社会保险局要建立“社保阳光工程”信息采集机制。“社保阳光工程”信息分为社保工作动态、政策动态和业务数据信息三大类。三类信息可由相关部门分别提供。各社保局要设立专职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社保阳光工程”信息的汇总、分类和报送工作。同时上述信息各相关部门每月5日前整理确认后,经领导批准,报局信息员。局信息员每月10日前将业务信息通过广域网系统直接传输到省局,社保工作动态与政策动态以电子邮件、QQ传输等形式报省局。省局将汇总后的信息交互友公司,进行信息的最终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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