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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社保阳光工程”推广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社保阳光工程”推广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社会保险局:

  “社保阳光工程” 在辽源、松原两地区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圆满完成了试点任务。目前已具备条件,决定在全省推广。省局制定了《“社保阳光工程”推广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并就推广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强化对推广工作的领导。“社保阳光工程”是一项关系到广大参保单位和职工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未开展市县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对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以赴做好推广工作。各市县局要指定一名局长主管“社保阳光工程”的推广工作,并指定专职信息员。

  二、全力加强“社保阳光工程”宣传工作。各市县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对“社保阳光工程”进行一段时间的集中宣传。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营造“社保阳光工程”良好的实施氛围,吸引广大参保单位和职工乃至全社会的人们来关心、支持并主动应用“社保阳光工程”的成果,提升社会保险的服务水平和社会形象。

  三、积极组织推广实施。各市县要按照省局推广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起本地信息采集汇总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要做好工程实施的组织发动工作,积极协调本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参保单位,按要求做好信息的采集、汇总、把关和报送工作以及信息员的入网工作;要认真确定首次发布的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内容,于5月31日前将本地实施办法和本市县首次发布的政策信息、工作动态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省局计算中心邮箱(jszx_xxgl@yahoo.com.cn)。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社保阳光工程”推广方案

  “社保阳光工程”是以联通公司、移动公司和网通公司的GSM网、CDMA网和小灵通网络为载体,以社会保险局提供的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资料为内容,以吉林互友数码公司技术服务平台为支撑,以手机短信、手机上网和语音查询为手段,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险信息的移动查询系统。

  一、推广工作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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