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进行责任追究:查实一次对当事人告诫,责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查实两次,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先资格;查实三次,责令当事人停职,离岗培训,分管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对单位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同一单位累计查实人数达到或高于在职人数15%的,给予主要领导通报批评;累计查实人数达到或高于在职人数25%的,给予单位领导行政纪律处分;累计查实人数达到或高于40%的,责令单位领导引咎辞职。
对下列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有令不行、人禁不止、盲目决策,失职渎职的;
2、对单位存在的问题长期失察,不提出监察建议的;
3、不按规定上下班,迟到、早退、旷工的;
4、擅离职守或因酗酒影响工作的;
5、衣冠不整、态度粗暴的;
6、不挂牌上岗的;
7、不执行首问责任制的;
8、工作时间玩游戏、网上聊天、炒股、下棋、玩扑克、打麻将的;
七、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今年太原市大力开展“环境创新年”活动,市领导高度重视,为适应太原市的发展形势,民政系统的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党章和“八荣八耻”,把“环境创新年”活动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结合起来,领导带头作起,以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作起,把“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让每个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开展“环境创新年”的活动中来,我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之一,要跟上市委、市政府的步伐,把政务环境优化好,圆满完成全年民政工作目标任务。
(二)继续规范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一是强化宏观指导。民政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市政府政务大厅后,分管局领导和有关处室要做好业务指导和续后工作,并对审批过的项目进行监督。二是强化服务监督。大厅工作人员不但是审批者,更是服务者,要淡化审批,强化服务,把服务作为重点。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对大厅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规则进行监督,通过走访服务对象或召开座谈会,了解大厅工作情况,以达到服务对象满意为目的。三是强化培育典型。政务大厅民政窗口连续两年被授予“星级窗口”,要巩固成果,再接再厉,继续成为全市的先进典型。此外,还要积极培育民政审批对象争先创优,尤其是培育社团和民间组织方面的典型,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