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职业教育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意见


  五、加大对职业院校办学质量的监控力度。为了保证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职业院校检查评估,重点检查各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和专业教学条件是否达标、师资队伍是否健全、教学计划是否规范、教学活动是否正常、培训措施是否落实、毕业生就业渠道是否畅通等内容。对评估结果较差的学校,政府主管部门要依据规定采取亮“黄牌”或亮“红牌”的办法,分别予以限期整改、限制招生乃至停止招生的处理。评估及处理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加大对职教招生工作的监管力度。为了建立规范有序的职教招生市场,抑制不正当竞争倾向,市教育局和劳动保障局要进一步加强招生计划管理,规范招生录取程序,严禁无计划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校应及时把录取的学生名册和考生考分等情况用电子版文档报市教育局、劳动保障局和市招生考试中心等主管部门备案。对违规招收的考生,一律不予备案。

  七、加大对校企合作的扶持力度。为了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在人才培养、师资培训、科技攻关、项目合作、资源共享等方面实行全方位合作,设立无锡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论坛,定期组织职业院校和骨干企业的高层领导进行交流研讨和合作项目洽谈。市政府将确定一批经营管理好、技术力量强、又富有职工培训经验的大中型企业作为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有计划地安排职业院校的教师轮流进行实践锻炼。对于承担职教师资培训任务的定点企业,市政府将对其职工教育经费统筹部分给予补贴。

  八、成立无锡市职业院校建设与专业设置评议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受市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委托,对职业院校申报立项的政府资助项目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对职业院校现有专业进行评估认定,对新申报专业进行资格审查。专家委员会的评估、论证结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重要依据。

  附件:无锡市职业院校建设与专业设置评议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无锡市职业院校建设与专业设置评议专家委员会名单

  主 任:陆卫东(市教育局)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