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根据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局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提出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和局直属机关党委转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考核标准及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并民发[2006]3号),通过定期检查、考核,加强对党员多层次、全方位的管理,促进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切实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议党员工作要本着民主、监督的原则,采取党内外群众评议结合、组织鉴定与自我评价结合等方法,对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廉洁从业、完成任务等方面进行评议。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可以结合年终工作总结,一并进行。
(三)建立健全“争先创优”制度。认真开展“岗位建功立业”活动,引导大家恪尽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发现和总结先进典型,两年开展一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建立表彰先进等各种激励机制,激励广大党员奋发进取,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民政事业的发展建功立业。
五、建立健全长效的党员联系群众机制
(一)巩固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日制度。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日制度。通过建立群众接待日制度,建立起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的稳定渠道。
(二)巩固定期向群众通报制度。凡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党的建设、党的工作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都要及时向群众通报。对通报的内容,要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采取个别访问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评价和监督。
(三)巩固联系群众、联系基层责任制。企事业单位的党员要以工作性质相近、有利于开展工作为出发点,确定1-2名群众作为自己的联系对象。联系对象要有代表性、联系内容要有针对性、联系方式可以灵活、联系责任要明确。联系人要经常向联系对象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并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实际问题。联系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党组织汇报联系情况。机关各业务处室要按照职责,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要坚决克服走马观花、浅尝辄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真正沉下心去,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作为科学判断、正确做出决策的依据。
六、建立健全长效的党内民主参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