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7〕75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无锡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以下简称国办《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6〕134号,以下简称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扎实推进我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省农林厅《江苏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业〔2007〕4号,以下简称省农林厅《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构建和谐新农村为根本出发点,深入贯彻《
种子法》、《
江苏省种子条例》,全面落实国办《意见》、省政府《实施意见》和省农林厅《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改革,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种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种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政企分开为突破口,建立健全种子管理机构,理顺管理职能,明确部门职责,完善管理制度,稳定管理队伍,改善执法手段,提高种子管理能力;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加快国有种子企业改组、改制步伐,促进种子产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强做优种子产业;以规范行政许可为重点,严格市场准入,加强质量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等各种违法行为,建立规范有序的种子市场秩序;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标本兼治”的方针,逐步构建种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