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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二00六年度各县(市、区)重点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二00六年度各县(市、区)重点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并民[2006]36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厅下达各市《二00六年度各市民政局重点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主要内容,在各业务处室分解任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二00六年度各县(市、区)重点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简称目标考核办法)。现将“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附:二00六年度各县(市、区)重点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2006年6月5日

  附件:
太原市民政局二00六年度各县(市、区)
重点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06年各项重点民政工作目标的全面落实,今年市局将继续对各县(市、区)民政局完成年度重点民政工作情况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
  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完成“十一五”时期的全市民政工作至关重要。全市民政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次会议和全省民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两争目标”(全国争上游,全省争排头),完善一个体系(综合社会救助体系),推进三个和谐建设(和谐社区,和谐农村,和谐的军地军民关系),创新六方面工作(创新民间组织管理、创新社会福利社会化、创新区划地名管理方式、创新殡葬管理服务内容、创新福利彩票发行渠道、创新民政工作手段)(简称136任务)。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肩负起打造强势民政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任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2006年全市重点民政工作目标任务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
  (一)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救助制度,提升救助水平,形成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完善制度、分类救助,职责明确,阳光运作”的社会救助体系运行机制,整合、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程序,统筹社会部门救助行为,构筑救助工作统一部署的格局。在提升救助手段上,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全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规范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不断满足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需求;二是进一步落实新颁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落实五保供养资金,集中精力实施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年内使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率达到30%。三是开展城市低保“分类施保”工作,完善低保救助政策,推行低保听证制度试点工作,完善网上审批工作。四是拓宽农村低保覆盖面,农村低保覆盖面达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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