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及时掌握、上报并密切关注重特大事故灾难信息险情,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的行为,理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范围。
5、做好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批复结案、责任追究。对发生的特大事故和中省企业重大事故及时进行调查,按期批复结案,5月前把2006年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向社会公布。根据需要召开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分析会,选择交通、煤矿、建筑方面的重特大事故案例,进行深刻分析,指导各市、县和企业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法制建设及行政执法方面
由谢炳堂同志负责,法规信息处承办落实。
1、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逐步推进安全生产层级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制度;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根据《
行政复议法》的要求及时结案。
2、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要形成与《
安全生产法》和《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相配套的安全生产地方法规及规章体系。今年要制定《陕西省实施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细则》和《陕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暂行办法》。
3、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推动资源有偿使用等经济政策的制定实施,认真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伤亡事故经济赔偿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充分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一是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除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外,结合我省实际,在重特大事故起数中增加杜绝道路交通、工矿商贸企业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指标。
二是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分解落实。3月底前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量化分解到每一级政府、每一个行业、每一个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作为硬性约束型指标,认真抓好监督落实。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统计分析。完善安全生产统计管理体系,严格区分生产性事故和非生产性事故,严格事故统计时限。构建省级、市级、县级和企业用户“三级四层”安全生产指标统计信息平台,提高事故统计的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