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抓好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渭河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榆林炼油厂、延安炼油厂、永坪炼油厂)、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甲醇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石化分公司等8家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试点企业工作,力争通过考核机构的一、二级考核,为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做出示范。
4、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
严格按照《细则》规定,核发新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在全省实行统一的生产经营标签制度,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5、搞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完成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的登记,并开展化学品的危险性(毒性除外)鉴别与分类工作。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行政许可、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等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有序地组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登记。
6、全面推进HAN阻隔防爆技术的推广应用。
把应用HAN技术作为提高本质安全的重要措施,在城区加油加气站和流动槽罐车中逐步推广。新建的加油加气站,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新建加油加气站项目安全“三同时”监管的通知》规定,对安全距离不达标又不安装HAN装置的加油加气站,在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基础上,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五)应急管理和处置重大事故方面
由陈金柱同志负责,应急救援处承办落实。
1、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的要求,督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分门别类制定完善修订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通过实地演练,不断规范和完善预案。
2、抓好生产经营单位预案制定完善工作的落实。指导高危企业按照国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针对各个重大危险源,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现场应急预案;排查事故易发岗位,并制定专门预案或岗位应急措施。落实预案审核备案制度,搞好单位预案与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协调。
3、加强风险管理、重大危险源监管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加强事故灾难预测预警工作,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估。重大危险源已培训和录入的企业,年内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分出级别,一、二级由各市安监局监管,三、四级由各县(区)安监局监管,省局指导协调。完成未登记的重大危险源补录和补训。抓好延安市、黄陵县和延安炼油厂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试点,逐步实现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目标。坚持“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的工作机制、有偿服务机制。建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其它救援队伍,参与企业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危险源监控以及应急知识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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