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推行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工作。按照《陕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要求,完成2007年底中、省属非煤矿山企业达标,市属以下非煤矿山企业不低于40%达标的计划任务。指导、监督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优先达标。
5、严格行政许可制度。按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批条件,把住市场准入关;坚决淘汰安全投入不足、工艺设备落后、管理水平差的非煤矿山企业;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防止安全管理出现滑坡;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非煤矿山,责令立即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企业整改。
(三)道路交通、人群密集场所、民爆器材、消防、建筑施工、铁路运输、农业机械等行业综合监管方面
由国强同志负责,安监二处督促落实。
1、指导、协调、监督公安、交通、农机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配合交通、公安部门,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根据排查摸底情况,提出今后三年整治规划方案,使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得到逐年治理。今年,要把最危险路段全部治理完毕。其他的路段先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力争杜绝这些路段再次发生事故。
支持、协调交通部门对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整顿,切实做到严格管理。加大我省道路运输企业资源整合,实行公司化、法人化经营。新增线路、新增运力进一步向资质等级高、管理规范的企业倾斜,逐步杜绝只收费不管理的挂靠车辆,禁止个体车辆从事客运业务。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或连续三次发生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运输企业,一律降低其资质等级,暂停其新增业务审批。
严格落实运输企业“三关一监督”措施,在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资质审核、营运车辆的检验检测、客运站场的监督检查、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及从业资格认证等方面进一步把好安全关。严控客运线路审批,不具备道路营运条件的线路坚决进行调整或取消。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和风险抵押金制度,认真执行工伤保险制度。
加强对公路客运站(场)的安全监管,绝不允许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客车出站上路行驶。
协调农机部门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农村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开展大排查,确保一车不漏,重点落实县、乡、村的监管责任,落实安全监管员和协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