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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陕西省交通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公布第六批重点整治的国道省道事故多发路段名单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陕西省交通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公布第六批重点整治的国道省道事故多发路段名单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7]34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监管局、交通局、公安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的决定和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要求,2006年,全省完成了第五批9处省级治理的事故多发路段整治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今年以来,省交通厅、省公安厅和省安全监管局通过对全省2006年以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集中发生地的专题调研,确定了2007年我省第六批省级重点整治的国、省道事故多发路段,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1、316国道K2195+400(汉台区境内)

  2、316国道K1977+800(石泉县境内)

  3、316国道K1822+450-700(旬阳县境内)

  4、212省道K83+300-800(陈仓境内)

  5、202省道k17+770处(澄城县境内)

  6、210国道K566-K575(宝塔区境内)

  7、210国道K607+400-700(甘泉县境内)

  8、210国道K632+650-850(甘泉县境内)

  9、309国道1509+700(富县境内)

  10、107省道K83+750-K84+200(蓝田县境内)

  为确保以上10处省级事故多发路段整治任务的圆满完成,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各有关单位要本着“先重后轻,先易后难,先简后繁,重在解决”的方针,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治理责任,强化工作和工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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