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完善城市载体和服务功能。一是突出抓好海湖新区建设,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海湖新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以道路、供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加强征地拆迁等各项前期工作,确保五四西路西段、海晏路、茶卡路、西关大街西段等项目按时开工并顺利实施;积极配合省上做好通海桥等工程建设。加快青海科技馆、体育湿地公园、大型停车场等项目建设。二是继续完善城市配套服务功能。开工建设祁连路改扩建、乐都路等工程,力争完成建国南路(外贸广场?南绕城路)、果洛路等项目。切实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确保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等市政设施项目顺利实施,完成昆仑大道、新宁路、南北大街路灯改造等亮化工程。积极配合省上做好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工程、兰青二线、北过境线、南环高速路等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认真抓好小城建项目建设,年内投资2亿元完成中下南关、南玉井巷、康南路等一批小街小巷改造任务,方便人民群众生活。继续加大三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开工建设大通县县城4号桥及引道工程、湟中县庄隆路、多巴垃圾处理场、湟源县东风路药水河桥等项目。三是不断强化城市管理。认真落实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城区在城市管理中的服务功能,切实做好91条城市主次干道等市政设施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认真落实区域环境卫生责任制,加快实施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综合处理、沈家沟垃圾处理场二期等环卫设施项目建设;拆除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和市容市貌的各类违章建筑,重点抓好背街背巷、各类市场内、城乡结合部、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的综合整治工作;做好楼体粉饰、拆墙透绿等市容美化工程。四是大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建设高原花园城市的目标,继续加大生态建设力度,突出抓好大南山公园建设和城市绿化工作,完成大南山绿色屏障绿化工程造林2万亩和青海野生动物救护繁殖中心建设,实施好湟水森林公园、浦宁友好园以及胜利路、小桥大街等10余条街道的绿化美化工作,新建街头绿地30处。加快东郊生态湿地、湟水河西川湿地至海湖桥河道治理等工程建设,开工建设西川生态湿地。加强市郊及三县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四期等工程建设,完成造林面积6960公顷,封山育林6800公顷。认真做好鲁沙尔、塔尔、三沟等三县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0平方公里。抓好北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加强拆迁、移民安置试点等工作,确保项目能够按期实施。进一步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积极实施湟水河流域水污染整治工程。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快遗留铬渣治理等项目建设。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契机,扎实推进“创模”工作,确保年内实现省级“创模”目标。2007年全市化学需氧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9万吨和6.95万吨以内,噪声控制达标区面积达到63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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