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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梅州市渔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2、以淡水养殖为主,多种渔业生产方式并举

  (1)淡水捕捞。2004年,全市淡水捕捞产量占水产品总量的6%:其中鱼类占76.3%,甲壳类占12.5%,贝类占9.5%,其他为1.7%。

  (2)淡水养殖。2004年,全市淡水养殖占水产品总量的94%:其中鱼类占98.5%,且90%为家鱼,罗非鱼占5.7%,观赏鱼以锦鲤为主。各县(市、区)淡水养殖产量占总产量的比例为:梅江区占7.4%;兴宁市占17.7%;梅县占33.4%;平远县占7.6%;蕉岭县占4.3%;大埔县占4.9%;丰顺县占12.2%;五华县占11.2%。各种养殖模式下的产量占水产总量的比例为:池塘养殖占76.3%;水库养殖占11.0%;山塘养殖占10.1%;网箱养鱼占1.8%(主要集中在梅江区、兴宁、梅县、大埔等地的较大型灌溉水库和拦河电站库区水面);其他(主要指河涌、稻田、围拦等水面)占0.8%。

  (3)特色养殖。以罗非鱼、光倒刺鲃、优质鲫鱼为主的“一条鱼”工程养殖面积已达3万多亩,以四大家鱼、罗非鱼、光倒刺鲃、优质鲫鱼等为主的特色养殖已成为我市渔业发展的“品牌鱼”。

  (4)休闲渔业。目前,全市休闲渔业面积已达1万多亩,主要以生产经营和休闲垂钓两种形式为主,其利润是常规养殖效益的2倍以上,休闲渔业已成为我市渔业的又一亮点。

  3、实施增殖放流,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人工放流是维护渔业生态环境的社会化工作,是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1989年以来,我市各级政府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筹集资金70多万元,分别在我市各县(市、区)的江河、水库实施了人工增殖放流鱼种行动,共投放了各类鱼苗6200多万尾,使全市江河、水库的渔业水产资源逐年增加,捕捞产量逐年提高。14年来的捕捞产量增加了19844吨,增加产值为7083万元,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水产品加工滞后,加工产值较低

  目前,我市的渔业水产品加工主要是一些鱼糜制品及干腌制品,加工量较低。2004年全市渔业水产品加工仅为380吨,加工产值占全市渔业生产总值的比例很低。目前,还未有一家省、市级的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二)存在问题

  1、产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我市的渔业生产主要还是以小规模的渔民分散经营为主,组织化程度低,迄今仍无一家省、市级水产业龙头企业,难以有效带动农(渔)民进入市场和实现渔业增收;全市的渔业生产管理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还较低,渔业知名品牌少,水产品的精、深加工还处于空白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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