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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全面开展阶段(2007年1月至12月)。各县(市)工商局、梅江分局在取得试点工作经验后,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确保2007年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全面覆盖全市社区和农村。

  (四)组织督导和检查总结阶段(2007年6月至12月)。市工商局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工作的开展,同时要做好活动的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模式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是拓宽信息渠道,引导群众参与维护市场秩序,提高执法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列入试点单位的各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要负责牵头组织,工商部门要负责具体实施,切实将工作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市工商局成立梅州市工商局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庆生局长任组长,黄益怀、邓建忠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市场合同科牵头,办公室、人教科、法规科、经检科、消委办参与,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工商局、梅江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工作,并将领导机构报市工商局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精心组织,积极推进。要按照“边试点、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路,精心做好准备工作,分工负责,定岗定人。尤其要注重发挥工商所一线工作的作用,抓紧落实联络站工作人员的组织、分工及建立申诉资料台帐、工作流程、内部工作制度等,使联络站工作有人落实、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四)适应形势,注重实效。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要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推动服务维权健康深入发展。一是要把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区稳定,提高市场监控能力,全面提升工商形象。二是要把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与创建“五个一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五个一流”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好这项活动,提高服务维权水平。三是要把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与创建无传销社区、开展红盾护农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实现政府部门与社区群众在服务维权上的“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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