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域卫生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金政发〔2007〕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金华市区域卫生规划(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五月十五日
金华市区域卫生规划(2006-2010年)
为了促进全市卫生事业的发展,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改善和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卫生强市建设,实现卫生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浙江省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标准》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一)区域基本概况。
金华市地处浙江中部,东邻台州,南毗丽水,西连衢州,北与杭州、绍兴接壤。全市总面积10918平方公里,市下辖二区四市三县,146个镇(乡、街道),4828个行政村,372个居委会。2005年末全市总人口454.1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5.01万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78.2%。全市国内生产总值1055.36亿元,人均GDP23302元;地方财政收入124.34亿元;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15387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5516元。
(二)卫生资源状况(以下数据未注明年份的均为2005年资料)。
1.卫生机构。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34家(不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等)。其中:综合性医院39家,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10家,专科医院12家,护理院1家,卫生院(含独立核算的分院)281家,门诊部27家,采供血机构3家,妇幼保健院10家,专科疾病防治院6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家,卫生监督所10家,医学科研机构2家,在职医学培训机构7家。国家、集体医疗机构385家,占88.71%。联营、私营的医疗机构数39家,占总数的8.99%。
2.卫生人员。全市共有卫生工作人员22083人,其中医疗卫生机构(不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等)有工作人员20781人,包括卫生技术人员16945人,占81.54%;管理人员1209人,占5.82%;其他技术人员860人,占4.14%;工勤人员1767人,占8.50%。每千人口卫技人员3.73人;医师7766人,每千人口医师数1.71人;注册护理人员(含助产)5134人,每千人口护理人员数1.13人;临床医护比为1∶0.66。卫生院的卫技人员数占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