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金华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金政发〔2007〕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各地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构筑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我市的民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并涌现出了一批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了鼓励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等10个单位“金华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姜焜等20位同志“金华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为我市的民族团结进步作出更大贡献。希望各地、各部门以先进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创新,甘于奉献,扎实工作,努力为我市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金华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金华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一、金华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0个)
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
金华市农村改水办公室
金华金宇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东风齿轮有限公司
婺城区琅琊镇水竹蓬村
兰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兰溪市残疾人联合会
义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武义县柳城畲族镇人民政府
武义县桃溪镇锦平畲族村
二、金华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0名)
姜 焜 金华市教育局
章云生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杨英行(女) 义乌市中心医院
徐志姣(女) 婺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徐美琴(女) 婺城区安地镇杨垅村党支部
葛炳灶 浙江今飞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蓝 蓉(女、畲) 金东区曹宅镇人民政府
吴翠莲(女) 兰溪市委统战部
蓝一飞(畲) 兰溪市水亭畲族乡人民政府
吴永新 兰溪市游埠镇高元张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