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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日中小企业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日中小企业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7〕7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日中小企业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暨中日中小企业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日本政府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2007年9月15日至18日在广州市举行。我省将组团参加。为做好组团参会参展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第四届“中博会”基本情况
  (一)办会宗旨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和中日两国政府关于促进两国中小企业合作共识,为国内外中小企业构建一个“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平台,推动我国中小企业与日本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地区)中小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办会主题
  增进了解,加强合作,扩大交流,共同发展。
  (三)展位、展期、会址
  本届中博会室内展区面积为12万平方米,设国际标准展位5000个,其中境内企业展位4000个,日本及其他国家(地区)展位1000个左右。设电子信息、家用电器、机械装备、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工艺品、食品药品、家具灯饰、陶瓷建材等行业展区;另设中小企业服务展区、金融服务展区、大型连锁企业展区、日本展区、国际及港澳台展区等专项展区。
  布展时间:9月12日-14日(标准展位)
  9月11日-14日(特装展位)
  布展工作原则上在9月14日上午10:00前结束。
  开幕时间:9月15日上午9:00
  展洽时间:9月15日上午9:00-18日下午18:00
  会展地点:广东省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
  (四)展会主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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