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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7年《江西年鉴》我厅撰稿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7年《江西年鉴》我厅撰稿工作的通知


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按照《江西年鉴》编辑委员会《<江西年鉴>(2007卷)组稿计划与撰稿单位分工方案》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厅撰稿工作,现将2007年有关处室撰稿任务分工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1、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第22章“旅游业”中的第五节1500字),其中庐山、井冈山、龙虎山、三清山、仙女湖、三百山、龟峰、梅岭-滕王阁、武功山、云居山-柘林湖、高岭-瑶里均为500字,省级风景名胜区第六节1500字,由城规处组织撰写。

  2、城乡建设(第31章共8000字),其中综述1500字,城市规划与建设2000字,村镇规划与建设2000字,建筑业与房地产业1500字,勘察设计与建设科技1000字,分别由城建处、城规处、村镇处、建管处、房地产业处和勘察设计处撰写。

  3、住宅(第42章“居民生活”中的第二节2000字),由房地产业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撰写。

  4、为全面反映我厅的工作情况,请计财处、人教处、房改办、抗办、质监站(安全站)、造价站、招投标办等处室和单位也要提供材料,编辑室将根据情况放到相关栏目里。

  二、稿件总体要求

  1、要站在全省的高度,全面反映全省建设部门的建设成就。尤其是要将那些重点的、突出的、有影响的事件写好。但不要写成工作总结。行文规范,坚决摒弃大话、假话、套话、空话、废话。

  2、用事实说话,涉及的数据要尽量与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相吻合。

  3、既要写成绩,也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存在的问题。

  4、请尽量提供图表或照片。

  5、时间范围仅限2006年。

  6、每一节要先写概况,再写条目。

  7、各节篇幅必须达到字数规定。

  8、各有关部门按大事记编写要求,提供与本部门本行业密切相关的大事记若干条。

  三、时间要求

  各撰稿部门在2007年5月30日之前将稿件交给《江西年鉴》省建设厅编辑委员会编辑室夏萍(厅档案馆)。并通过厅办公网发送电子文本、厅直单位报软盘。各处室报送的稿件请加盖公章,并由处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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