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继续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完善制度,严肃纪律,进一步巩固“三项治理”的成果。
二、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管理,抓好“868工程”的落实
全市各级民政干部要带头践行胡锦涛同志强调的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以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管理的实际成效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所有民政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与廉政管理《八项制度》、《六项试行制度》和《八项规定》(简称“868工程”)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制考核的内容。结合实际,按照22项制度(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落实措施,把任务量化到具体工作和业务中,把责任细化到每个领导身上,抓好落实,取得实效。
三、认真查办案件,加大惩处力度
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的案件,利用审批权、人事权谋取私利的案件。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办贪污、挤占、挪用民政专项资金的案件。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和领导接待日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扩大办案线索,畅通举报渠道。
四、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民政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仍然按照“态度要好、办事要快、收费要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巩固成果。市、县(区)两级民政部门和局直单位要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转变工作职能和工作作风为出发点,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积极开展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的活动。根据省厅安排,今年评议的重点是:婚姻登记机关和军队离退休服务管理机构。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发挥分管领导和机关处(室)的作用,加强对行业和部门的督促检查,局适时组织对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局直单位的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抽查,总结经验,典型示范。
五、继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