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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并民[2007]17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市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市委《实施意见》,推进惩防体系,提高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能力。坚持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促进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为更好地完成今年民政工作任务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加强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一)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今年要抓好以下教育: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六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二是深入开展党章和法纪教育、荣辱观和廉洁自律教育,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三是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真正解决民政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严格执纪,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能力
  继续加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解决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日常工作和各项业务活动中假公济私、谋取私利的各种行为,尤其是在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有关社会事务专项审批、审核以及基本建设中的不正当行为,为本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推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述职述廉等制度,规范廉政行为。推行党务公开,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凡涉及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审批和各项资金分配等事项都要经集体研究决定。继续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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