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太原市2006年初中学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并教基字〔2006〕第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太钢、西山教育处,直属中学(单位),厂矿中学、民办学校:
为保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根据《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6年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教基〔2005〕36号)精神,结合我市具体实际,现将太原市2006年初中学业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
继续坚持已实行两年的初中毕业考试与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合一进行的“太原市初中学业考试”办法。初中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考试时间
2006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查科目及办法
为保证国家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全面检测课程改革的成效,太原市2006年初中学业考试,采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与初中学校自行组织的校内考试、考查、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具体的考试、考查科目及办法确定为:
1、市统一考试科目
初三年级为:语文(含听话)、数学、外语(含听力)、理化合卷(物理、化学)、政史合卷(历史、思想政治)共五门;理化合卷和政史合卷为学科合卷,不设学科之间互相渗透的综合题。
初二年级为:生地合卷(地理、生物)一门,生地合卷为学科合卷,不设学科之间相互渗透的综合题。
2、市统一考试科目分值
初三年级:语文(含听话5-6分)、数学、外语(含听力25分)各130分,理化合卷160分(物理90分、化学70分),政史合卷110分(历史40分、思想政治70分)共计660分。地理、生物因2005年为全市统一命题、各校自行组织考试阅卷,其考试成绩今年不计入总分。